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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2026专题培训《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解读

【PPT】2026专题培训《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解读课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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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2026专题培训《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解读课件内容介绍:

一、文档内容详细总结
该PPT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展开系统性宣贯解读,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一)相关背景
强调2021年《新安法》是在国家强化安全治理体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背景下修订的。
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对原第三条的重大修改,体现政治引领。
对比2014年版本,突出本次修法在责任体系、监管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强化。
(二)《新安法》2021版主要内容
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新增“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要求。
第二十二条要求责任制必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范围与考核标准,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完善监管体制与执法机制
第十条将应急管理部门与其他行业监管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强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
第十七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编制并公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明确履职免责与追责边界,激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首次将“责任单位”纳入事故责任追究对象(第十六条),实现“单位+个人”双追责。
对高危行业未投保安责险的行为设定了阶梯式罚款(5–10万元初罚,逾期10–20万元并停产整顿)。
对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租借资质等行为,实施“吊销资质+5年内禁业+刑事责任”严惩。
强化技术支撑与专业管理
要求高危行业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可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行使技术决策与指挥权。
明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制定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扩大应急预案制定范围,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单位预案与政府预案衔接并定期演练。
事故调查报告须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强调“查清原因、查明责任、评估应急、总结教训、提出整改”。
(三)若干落实建议
对政府:配备专职执法人员、纳入全国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加大执法力度(由“检查”转为“执法”)。
对企业:健全全员责任制、保障安全投入、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双重预防机制。
对中介机构:确保服务科学、公正、有效,对评价/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杜绝挂靠造假。
关键词:新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 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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