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培训文档围绕安全生产风险识别与隐患排查展开,系统阐述了风险、隐患、事故的核心概念及相互关系,介绍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流程,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与管理机制,旨在构建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风险、隐患和事故的核心概念与关联
(一)风险
定义与计算:风险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概率)与后果(严重性)的组合,风险度 = 可能性 × 严重性,二者缺一则风险不存在,且具有相对性。例如事故发生可能性小但后果严重,风险仍可能很大;若可能性趋近无穷小,即便后果严重,风险也较小。
风险分级与管控
分级标准:采用 LEC 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将风险分为 5 级,对应 “红、橙、黄、蓝” 四色管控,其中 4、5 级均为蓝色低风险。1 级(红色)为重大风险,2 级(橙色)为较大风险,3 级(黄色)为一般风险,4-5 级(蓝色)为低风险。
管控责任:重大风险需公司立即整改,整改至可接受水平方可作业;较大风险由分厂制定改进措施;一般风险由部门、车间控制整改;低风险由班组、岗位管控。
重大风险判定:包含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款、曾发生死亡 / 重伤 / 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风险条件仍存在、属 GB 18218 评估的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作业现场 10 人及以上的抢修作业等情形。
风险控制措施:按优先顺序分为消除风险(停止使用危险物质或用无害物替代)、降低风险(使用低危险性物质、修改危险程序)、隔离(隔离人员或危险源)、限制危害、管理控制(修改程序)、个体防护,同时通过风险空间分布四色图直观展示厂区风险区域。
风险管理三要素:危险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含风险转移),以 “学龄前儿童穿越马路” 为例,需先识别车辆往来等危害,评价与汽车相交的风险,再采取 “观察车辆、成人带领、判断避让” 等安全措施,最终实现安全过马路的目标。
(二)危险源(风险点)
定义: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事故爆发的源头,由根源(含能量或释放能量的物理实体,如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状态(物的状态与作业环境状态)、行为(决策、管理、作业行为)构成。
辨识方法与工具:通过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事件树 / 故障树等方法,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占比 90% 以上)、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害作业环境、管理缺陷四个维度辨识危险源。
分类
第一类危险源:由能量或有害物质构成(如车辆动能、高处重物势能、电能),是事故能量主体,决定事故严重程度,是导致事故的根源。
第二类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是破坏第一类危险源约束屏障的因素,决定事故发生可能性,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二者关系为:第一类危险源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引发事故的必要条件,共同决定危险源危险程度。
(三)隐患
定义:“隐” 指隐藏,“患” 指祸患,隐患是潜藏的祸患,即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属于 “现实型” 危险源(如螺栓已松动),区别于 “潜在型” 危险源(如螺栓可能松动)。
表现形式与常见问题:表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如外露旋转部件无防护罩、氧气瓶乙炔瓶违规放置)、人的不安全行为(如焊接未戴防护手套)、管理缺陷(如安全制度未落实)。
分类与判定
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可立即排除。
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 / 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或难以排除,判定标准包括违反法规且整改周期长、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作业人员 10 人以上、整改难度大且长期未改、受外部因素影响难以自行排除、市级以上监管部门认定等。
排查与治理
排查方式:涵盖日常排查、季节性排查、专业排查、重大活动 / 节假日前排查、综合排查、事故类比排查。
治理方法:从技术控制(如安全设施 “四有四必”: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管理控制(完善制度流程)、安全文化控制(强化安全意识)三方面开展,避免仅靠警示标语(如 “墙上有坠物请绕行”)而不消除隐患的无效治理。
法律责任: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 102 条,可处 5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对直接责任人处 5-10 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第 134 条规定,明知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组织作业,引发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事故
定义与成因:事故是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指挥、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物的不安全状态(设备缺陷、环境差)、管理缺陷、环境不安全条件共同导致。
分类
按行业:含火灾、交通、矿山、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设施工、特种设备等事故(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按致损因素: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等 20 类,其中触电事故分为电击(伤害人体内部,无明显外表痕迹)和电伤(电烧伤、皮肤金属化等);机械伤害包含卷绕 / 绞缠 / 碾压、挤压、飞出物打击等类型。
事故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3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重伤,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10-30 人死亡,或 50-100 人重伤,或 5000 万元 – 1 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3-10 人死亡,或 10-50 人重伤,或 1000 万元 – 5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一般事故: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下重伤,或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报告与调查
报告流程:特别重大 / 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监部门;较大事故上报至省级安监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市级安监部门,同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工会、检察院。
调查主体: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组织调查;重大 / 较大 / 一般事故分别由省级 / 市级 / 县级政府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政府可委托事故单位调查。
(五)四者关联
风险因子(如乙炔的易燃易爆性)是危险源(乙炔钢瓶)存在的基础;危险源管理不当会转化为隐患(如乙炔钢瓶强度不够、破损或碰撞);隐患未及时治理则可能引发事故(如乙炔钢瓶爆炸)。简言之,危险源是 “潜在风险载体”,隐患是 “现实风险表现”,事故是 “风险失控结果”,风险则贯穿三者,体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
二、风险分级管控
风险分级管控是通过 “辨识工作场所危险源→危险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的流程,将事故风险降低至可容许程度。核心是基于 LEC 法量化风险:L(事故可能性)、E(暴露频率)、C(后果严重性),通过 D=L×E×C 计算风险值,对应不同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例如 L=10(完全可预料)、E=10(连续暴露)、C=100(10 人以上死亡),D=1000>320,属 1 级极其危险风险,需立即停止作业并整改。
三、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与危险源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二者均可导致事故,危险源管理不当会转化为隐患(如完好的龙门吊是危险源,钢丝绳断丝后成为隐患)。
区别:危险源是自然存在、不可彻底去除的潜在风险载体,不会直接导致事故;隐患是人为造成、可去除的现实风险,会直接引发事故。例如高速旋转设备是危险源,加装防护罩后不构成隐患,若防护罩缺失则成为隐患,可能导致机械伤害事故。
(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报告内容:需说明隐患现状与成因、危害程度与整改难度、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要素:包含治理目标与任务、方法与措施、经费与物资、责任机构与人员、时限与要求、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
四、双重预防机制(双体系)
(一)定义
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机制。
第一重预防:管控风险,避免风险管控措施出现隐患(如确保龙门吊定期检查,防止钢丝绳断丝)。
第二重预防:及时发现并治理风险管控措施产生的隐患(如发现钢丝绳断丝后立即更换),预防事故发生。
(二)二者关系
风险分级管控包含隐患排查治理,并非并列或先后关系。通过风险分级管控确定风险点、辨识风险、评价等级,再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形成 “风险管控 – 隐患排查 – 持续改进” 的闭环管理,实现从 “事故后整改” 到 “事前预防” 的转变。
五、安全管理理念演进
传统模式:以事故为中心,流程为 “事故发生→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措施”,仅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现代模式:以风险为主线,流程为 “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制定措施→过程控制”,可全面防止事故发生,核心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而非单纯治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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