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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最新丨(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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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最新丨(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内容介绍:

一、规范基本信息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由应急管理部组织修订,于 2022 年 3 月正式发布,2022 年 10 月 1 日实施,替代了 GB30871-2014,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与企业生产秩序。
二、规范核心内容框架
(一)范围
明确规范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的 8 类特殊作业,分别是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覆盖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关键作业类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了多项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如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3608《高处作业分级》、GB 6095《坠落防护 安全带》、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等,为特殊作业各环节的安全操作提供了依据,确保规范内容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三)术语和定义
特殊作业:指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涵盖动火、受限空间等 8 类作业。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存在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汽、粉尘等介质,或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明确了该场所内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的具体类型,如明火、电弧、雷击、高温等。
其他关键术语:对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均作出清晰定义,界定了各类作业的操作范畴与核心特征。
(四)通用要求
作业前准备
企业需组织作业单位辨识作业现场及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从源头规避风险。
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线进行处理,通过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满足安全要求,对有能量的设备设施采取可靠能量隔离措施,对放射源进行安全处置。
进入作业现场人员需正确佩戴符合 GB 39800.1 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塑料纸胶帽使用不超 30 个月)、防护耳罩、防护眼罩等。
企业需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内容包括危险有害因素、安全与应急措施,组织人员熟悉现场环境与应急器材位置,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需交底地下隐蔽工程。
检查作业现场及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确保消防通道与行车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整牢固、个体防护器具等完好、设置符合 GB 2894 的安全警示标志、按 GB 30077 配备应急设施,腐蚀性介质作业场所 30m 内配备应急冲洗水源。
作业审批与管理
作业前需办理审批手续,同一作业涉及多种特殊作业时,需同时执行各自要求并办理相应审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落实、环境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减少同一作业区域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确需交叉作业的,由企业指定专人协调管理,开展风险辨识并采取保护措施,保持信息畅通。
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异常时,作业人员需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并通知相关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参与相应作业。
作业监护
作业期间设监护人,监护人需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负责检查安全作业票、确认作业人员资质、监督作业行为与现场条件,异常时中止作业,且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或从事无关事务。
作业设备与环境
作业时使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及氧气检测仪需符合 GB 15322.3 和 GB/T 50493-2019 要求;作业现场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受限空间内照明电压不超 36V(潮湿 / 狭小容器内不超 12V),易燃易爆环境用防爆灯具,夜间坑井等周围设警示红灯,动力与照明线路分路设置。
作业后恢复
作业完毕后,及时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功能,恢复临时封闭的沟渠或地井,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作业内容变更、范围扩大、地点转移或超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以及工艺、作业条件、方式或环境改变时,需重新进行危害分析与审批。
安全作业票需规范填写,不得涂改,样式与管理参照附录 A 和附录 B。
(五)各类特殊作业具体要求
动火作业
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动火,节假日、公休日、夜间等特殊情况作业升级管理;生产装置或系统停车并经处理后,可按二级动火管理;特级动火票有效期 8h,一级 8h,二级 72h。
基本要求:需专人监护,清除或隔离易燃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设备管线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用水封、关闭阀门代替盲板;拆除管线动火前需明确内部介质等情况;动火点周围及下方需检查处理可燃物等,15m 内泄漏易燃物料设备需隔离,受热分解产生危险物质场所需防护;可能释放危险物质设备动火前需风险分析,必要时连续检测气体浓度;氧气设备动火时氧含量不超 23.5%;油气罐区防火堤内动火不与切水、取样作业同时进行;动火期间 30m 内不排放可燃气体,15m 内不排放可燃液体,10m 内及上下不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喷漆或可燃性粉尘清扫;厂内铁路沿线 25m 内动火,遇危险化学品火车通过或停留需停止作业;特级动火需采集全过程防爆摄录影像;电焊机与动火点间距不超 10m,否则按动火点管理;气焊气割时乙炔瓶直立、装防回火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 5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小于 10m;作业后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禁止露天动火,确需动火需升级管理;可燃性粉尘环境动火需符合 GB 15577。
动火分析:作业前需气体分析,检测点有代表性,管道储罐等动火需在 10m 内及设备内检测;取样与动火间隔不超 30min,特级、一级动火中断超 30min(一级超 60min)需重新分析,特级动火期间连续监测;合格指标为爆炸下限≥4% 时浓度≤0.5%,爆炸下限 < 4% 时浓度≤0.2%。
特级动火额外要求:需预先制定方案,落实防火防爆及应急措施;设备管道动火时保持微正压;存在分解爆炸、自爆物料的设备管道不得动火;生产装置不稳定时不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固定动火区管理:由企业审批确定并设明显标志,每年至少一次风险辨识,环境变化时重新划定;需设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位于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距相关危险场所不小于 30m,室内用实体防火墙隔开,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需设带声光报警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且区内不存放可燃物及杂物,明确防火责任人与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
作业前准备:安全隔离方面,与受限空间连通的管道用加盲板或拆管隔离,不用水封、关阀门代替盲板,连通孔洞严密封堵,设备电器电源可靠断电并上锁挂警示牌。
通风要求:保持空气流通,可自然通风、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送风前确认管道介质与风源),忌氧环境通风前需处理抵氧物料。
气体检测:作业前 30min 内检测,检测点有代表性,容积大的受限空间需多部位检测;检测人员需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涂刷挥发性溶剂涂料需强制通风;不充纯氧或富氧空气;作业中断超 60min 需重新检测。
检测标准:氧气含量 19.5%-21%(富氧环境不超 23.5%),有毒物质浓度符合 GBZ2.1,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动火分析要求;作业时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每 2h 记录一次,浓度超限需停止作业撤离处理,合格后方可恢复。
个体防护:作业人员需正确穿戴防护装备,缺氧或有毒空间需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拴救生绳,易燃易爆空间穿防静电服鞋、用防爆工器具,腐蚀性介质空间穿防腐蚀装备,电焊作业穿绝缘鞋,噪声环境戴防噪声护具,粉尘环境戴防尘护具,高温 / 低温环境穿对应防护用品,清污作业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拴救生绳,作业时配备通信工具。
作业管理:受限空间动火时,不安排涂刷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可燃物质的作业;监护人在受限空间外全程监护,不擅自进入,风险大的作业增设监护人,登记进出人员及工器具并清点。
其他要求:出入口保持畅通,作业人员不携带无关物品,不抛掷物料,有毒缺氧环境不摘防护面具;高难度、高强度、长时间、高温作业轮换进行;接入受限空间的电线等在进口处保护或加强绝缘,不与人员出入用同一出入口;异常情况时,未穿戴防护装备者严禁救援;停止作业时在入口设警示标志防误入;作业结束后带出工器具;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超 24h。
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前准备:企业需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统一编号盲板,设专人指挥作业;共用管道作业前告知上下游单位;根据管道介质、温度、压力等选择符合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需超声波探伤,盲板选用符合 HG/T 21547 或 JB/T 2772。
作业过程:按位置图作业,标识盲板且编号与位置图一致,企业逐一确认记录;作业前降低管道压力至常压,保持通风良好并设专人监护。
特殊环境要求: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穿防静电服鞋、用防爆工具,30m 内无动火作业;强腐蚀性介质管道设备作业,采取防酸碱灼伤措施;高温 / 低温介质管道设备作业,采取防烫 / 防冻措施;有毒介质管道设备作业,按 GB 39800.1 选防护用具,涉及硫化氢等毒性气体时需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
作业规范:同一管道不同时进行两处及以上盲板抽堵作业;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分别办理作业票,一张票仅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与企业专人共同确认。
高处作业
作业分级:按作业高度 h(GB/T 3608)分 4 个区段:2m≤h≤5m、5m<h≤15m、15m<h≤30m、h>30m;明确 9 种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如五级风以上、低温、易滑物、光线不足等;不存在客观危险因素的作业按 A 类分级,存在的按 B 类分级,具体分级标准按表 2 执行(如 A 类 2m≤h≤5m 为一级,B 类为二级)。
作业要求:作业人员需戴符合 GB 6095 的安全带及 GB24543 的安全绳,30m 以上作业配备通信工具;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在作业处休息;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平台、梯子等,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符合 GB 51210。
现场操作规范:不站在不牢固结构物上作业,轻型材料屋顶作业需铺牢固脚手板并防滑,不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管道上作业通行;邻近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放空管线或烟囱作业,需联系生产人员并采取防护措施,配备防护装备;雨天雪天作业采取防滑防寒措施,五级风以上、浓雾等恶劣天气不进行高处及露天攀登悬空作业,恶劣天气后检查安全设施;工具材料零件装入工具袋,上下不持物、不投掷物品,易滑滚物料堆放在脚手架上需防坠落;同一坠落方向一般不交叉作业,确需交叉作业需设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 24m 设双层防护;临时拆除变动安全防护设施需经审批并采取防护措施,作业后恢复;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设警戒监护,不上下同时施工;安全作业票有效期最长 7 天,作业中断后重新确认环境与措施。
吊装作业
作业分级:按吊物质量 m 分三级,m>100t 为一级,40t≤m<100t 为二级,m<40t 为三级。
作业要求:一、二级吊装作业需编制方案并审批,吊物形状复杂等特殊情况的三级作业也需编制方案审批;吊装场所有危险物料设备管道时,需制定详细方案并防护,必要时停车放空置换;不靠近高架电力线路作业,确需作业时安全距离需符合要求,否则停电作业;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露天作业。
设备与人员管理:作业前检查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并签字确认;指挥人员戴明显标志,按 GB/T 5082 信号指挥;按规定负荷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不超负荷;不用管道、管架等作锚点,建筑物作锚点需经土建专业人员核算。
作业过程规范:起吊前试吊,检查机具锚点,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作业人员按指挥信号操作,紧急停车信号立即执行,吊物接近额定能力时检查制动器并试吊,多台机械吊运同一吊物需同步且载荷不超额定 80%,不下放吊物自由下落,不检修工作中的起重机,不调整有载荷的起升变幅机构制动器,停工休息时不悬放吊物等;明确不应起吊的情况,如信号不明、吊物下有人、捆绑不牢等。
司索与监护职责:司索人员听从指挥并报告险情,不用吊钩缠绕吊物、不混用餐具索具,捆绑吊物牢靠、设置吊点合理,吊物就位时保持安全距离,就位前不解索具,处理不应起吊情况;监护人员确保警戒区无无关人员车辆,吊物及起重臂移动区域下方无人。
作业后处理:将起重臂和吊钩收至规定位置,控制手柄归零,断开电源;轨道吊车停至指定位置锚定;收回吊索吊具并例行检查。
临时用电作业
作业限制: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罐区等场所不接临时电源,确需时需检测可燃气体且符合动火分析要求;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接入电网。
线路操作: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线路时,上级开关断电加锁挂警示牌,作业时有监护人在场;临时用电设保护开关,使用前检查电气装置与保护设施,所有临时用电设接地保护。
设备与线路要求: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配置设备线路,电器元件符合标准及现场要求,施工安装符合 GB 50194 且接地良好;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用相应防爆等级电气元件及措施;临时线路及设备绝缘良好,用耐压≥500V 绝缘导线;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高温等区域的临时线路无接头并防护;架空线用绝缘铜芯线,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作业现场弧垂距地≥2.5m,穿越机动车道≥5m;沿墙面地面敷设电缆需设警告标志,沿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防机械损伤,附近有明火作业防火花损伤;埋地电缆设走向和安全标志,埋深≥0.7m,穿越道路加防护套管;配电盘箱有电压和危险标志、防雨措施,门能关闭上锁;临时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作业管理:未经批准不转供电、不增加负荷、不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 15 天,特殊不超 30 天,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与作业时间一致;用电结束后及时通知拆除线路。
动土作业
作业前准备:检查工器具、现场支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业现场设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挂警示灯;开挖前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渗水塌方;作业单位了解地下隐蔽设施分布,临近时人工挖掘,暴露电缆等物品时停止作业保护并报告,采取措施后继续。
挖掘规范: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挖底脚;堆土距坑槽等边沿≥1m,堆高≤1.5m,不堵塞下水道和窨井;不上壁挖洞攀登,不在边沿站立行走;视情况设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中随时检查,异常时停止作业;坑槽等边缘安放机械、铺轨道、通行车辆需保持距离并固壁;拆除固壁支撑自下而上,更换时先装新的后拆旧的;不在坑槽等内休息。

机械与人员操作:机械开挖避开构筑物、管线,距管道边 1m 内、直埋管线 2m 内宜人工开挖;沟(槽、坑)下作业按坡度顺序进行,机械挖掘时人员不进入旋转半径;深度>2m 时设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人以上同时挖土相距≥2m 防工具伤人。
应急与后续处理:作业区域周围异常时,人员立即撤离;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所动土,监护人员与生产人员建立联系,突发排放有害物质时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场所动土且挖掘深度>1.2m,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等,执行受限空间作业规定;作业结束后及时回填土石,恢复地面设施。
断路作业
作业前准备:作业单位会同企业相关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保障消防车等重要车辆通行及应急救援需求;在断路路口和相关道路设交通警示标志,作业区域附近设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
作业规范:道路定点作业,白天≤2h、夜间≤1h 完工,且有交通指挥人员时,仅设交通警示设施可不设标志牌;夜间或雨、雪、雾天作业,道路作业警示灯需离地面 1.5m(不低于 1.0m)、反映作业区域轮廓、150m 外可见连续 / 闪烁 / 旋转红光。
作业后恢复: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撤除路栏、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与企业检查核实后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六)附录内容
附录 A:安全作业票样式
明确 8 类特殊作业的安全作业票格式,包括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票。
每类作业票包含作业申请单位、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人员、气体分析(按需)、风险辨识结果、作业实施时间、安全措施确认、安全交底人、监护人、各级审批意见及完工验收签字等栏目,确保作业审批流程规范可追溯。
附录 B:安全作业票管理
票证区分:有分级的特殊作业,安全作业票按等级用明显标记区分。
办理与审批:明确各类作业票的办理部门、审核(会签)及审批部门(人),如特级动火作业由危险化学品企业主管领导审批,一级动火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二级动火由所在基层单位审批;IV 级高处作业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等。同时说明审核会签人员参照企业管理机构设置执行,以及不同级别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的特殊情形界定,吊装质量<10t 可不办票但需风险分析。
持有与保存:安全作业票一式三联,明确每类作业票各联的持有部门(人),如特级和一级动火作业票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单位(动火人)持有,第三联由安全管理部门存档;所有作业票至少保存 1 年,作业过程影像记录至少留存 1 个月,且持有及保存部门可参照企业管理机构调整。
三、总结与核心目标
本规范围绕危险化学品企业 8 类特殊作业,从范围界定、术语定义、通用要求到各类作业具体操作标准、票证管理,形成全流程安全管控体系,核心目标是通过明确操作边界、规范审批流程、强化风险防控,最大限度降低作业安全事故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与企业生产经营稳定,体现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的安全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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