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新安法下如何做到尽职免责内容介绍:
该文档是围绕《安全生产法》(新安法)展开的培训内容,旨在指导相关主体在新安法框架下实现 “尽职免责”,主要从新安法修正特点、“三管三必须” 原则、“尽职免责” 实现方式三大板块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全生产法》修正特点解读
2021 年 6 月 1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此次修正案共 42 条,有 5 个鲜明特点:
贯彻新思想 / 新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如在总则第三条增加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等内容,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通过立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制度上升为法律规范,强化其在事故预防和赔偿中的作用,相关规定体现在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等条款中。
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调责任制的重要性,提出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与能力建设,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以法律形式固化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 “三管三必须” 原则,对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
强化新风险防范应对: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风险,要求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餐饮行业燃气用户、矿山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评价等机构提出针对性要求,如餐饮行业燃气用户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正常使用,矿山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不得非法转让施工资质、违法分包转包,安全评价等机构需实施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强化违法行为惩处:提高罚款金额,事故罚款从 20 万元至 2000 万元提高到 30 万元至 1 亿元,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罚款从年收入的 30% 至 80% 提高到 40% 至 100%;增加 “按日计罚” 的连续处罚方式,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拒不停产整顿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加大惩戒力度,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对象包括存在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惩戒措施在通报 “黑名单” 基础上,增加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职业禁入等。
此次修正指导思想鲜明、内容全面完善,贴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实操性强,对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
二、“三管三必须” 原则的核心要义与落地方法
(一)相关思考引导
通过三句 “网络语” 引发对安全工作的思考:“钱多事少离家近,位高权重责任轻” 揭示责任与权力的关系,安全工作中不存在无责任的高位;“重视很重要,重实更重要” 强调安全工作不能仅停留在口头重视,更要落到实处;“问题都在‘前三排’,根子就在‘主席台’” 指出领导在安全工作中的关键作用,领导需具备责任感、执行力与领导力,引领安全工作开展。
(二)核心要义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指出,“三管三必须” 原则中,除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外,其他副职需根据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与责任。该原则适用于任何行业、领域的企业,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
(三)落地方法
遵循相关原则: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原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等原则相呼应。
明确岗位要求:企业人员需厘清自身工作职责与安全职责,明确安全工作事项,制定安全工作标准及考评标准,在从事生产和业务的同时,主动考虑并负责安全问题。
做好保障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与实干精神,完善各级人员安全履责清单,确保安全工作要求传递到每个岗位与员工,将要求转化为基层可落地的程序和方法;强化管控措施,严肃绩效考评。
落实 “六落六实”
落在思想上,明实情:深入理解安全工作重要性,激发履职意愿,摸清家底、搞清状况,找出问题并分析原因、理清思路。
落在方案上,重实用:运用 6W2H、5Why 等方法,做好发动、宣传、培训、任务分解工作,设定目标、设计测量工具、配套奖惩,方案不求表面好看,警惕形式主义。
落在人头上,说实话:根据职责与工作特点分配工作,定目标、进度、效果与奖惩,真实反映问题,不回避、不说空话套话。
落在行动上,谋实干:起步阶段先易后难、立竿见影,培育样板并逐步推广;身体力行,深入现场发现问题、摸索方法、关注过程,不满足于会议或文件落实工作。
落在流程上,出实招:完善管理活动,使其在载体、界面、步骤、文件等方面流程化、规范化,遵循循序渐进原则,不提不实际口号与超越现状目标,符合 PDCA 循环。
落在激励上,求实效:动态调整正负激励方式,把握激励力度,结合多种激励形式,确保目标与效果统一,采用结果评估与过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评估效果。
三、怎样做到 “尽职免责”
(一)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的载体
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推动专业安全管理,明确专业部门责任,解决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专业部门安全管理,落实专业部门安全责任。
专业安全管理分委员会(专业管理部门):各专业部门需履行岗位职责与安全责任,即 “一岗双责”,且安全责任与风险控制相关。如工程管理部门需参与项目各环节,辨识安全风险并提出管控措施;生产(工艺、技术)管理部门对生产过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承包商安全管理等负责;装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更新改造维修验收、作业安全等负责。
安全部门:新安法发布后,安全部门不仅是监督者,更是主要参与者,是企业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的关键部门。需系统性分析安全风险,培训专业部门安全履职能力,为决策层提供定量安全分析数据;为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充当顾问参谋;为执行层协调安全事务、解释标准法规,帮助完善操作程序规章,充当协调员资源库;为操作层提供培训,充当培训师引导员,可概括为相关核心职能。
(二)“尽职免责” 的方式及应用案例
安全履职到位 “五步法”: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通过安全履职清单明确职责,制定个人行动计划规划工作,做好安全履职纪实记录工作过程,最后通过检查、评价、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夯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运用时效型(按不同时限描述安全职责工作内容)、表单型(梳理岗位业务安全职责,明确时限要求与考核标准)、补充型(在法规要求基础上补充企业对岗位的安全职责要求)三种类型,清晰、量化安全生产责任。并给出总经理职责相关案例,分别体现补充型、时效型、表单型责任划分。
设计并用好安全履职清单:策划环节遵循 “工作全覆盖、责任不留白、权利不交叉、人员不遗漏、责权利统一” 原则,采用表格式清单,明确岗位责任、具体工作、完成周期频次、完成标准、考核标准及履职痕迹要求,将安全职责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清单。
制订并落实到位个人行动计划:高层领导按年度制定计划表,分解到季度;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制定季度或月度安全履职清单,分解到周,明确各阶段需完成的安全工作。
填写并留存安全履职纪实表(卡):强调工作落实的重要性,确保履职清单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工作的时间(周期)、内容、检查方法等,如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责任需明确具体活动、准备工作及检查方式,并通过纪实表(卡)记录履职情况,案例中列举了需记录的具体履职事项。
执行检查 / 评价 / 考核流程:检查是工作落实的关键,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及改进空间,注重实际效果而非仅看履职记录;考核时,将奖惩作为手段,辅助以教育和帮扶,对重要事项和重大事故隐患按 “五定”(定项目、定责任人、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间)原则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奖惩力度要适宜,奖励需让人心动,惩罚需让人心痛,一般认为奖惩金额占个人绩效 25% 左右效果较好,同时可结合职位晋升等方式。
(三)相关观点与原则
文档提出对 “痕迹管理” 的看法,认为其虽能证明工作开展,但与事故预防无直接联系,过度注重可能导致员工精力分散、忽视现场安全隐患,增加事故概率,避责式安全管理需系统研究根治。在此前提下,新安法下做到 “尽职免责” 需遵循精益安全 “六项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