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课件预览:
【PPT】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内容介绍:
该文档是一份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培训资料,从危险化学品的基础认知、毒害与防毒、毒害防止、剧毒药品管理及化学试剂使用常识五个核心维度,系统讲解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旨在提升相关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能力,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一、危险化学品基础认知
- 定义: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需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 特征:具备爆炸、易燃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时易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采取特别防护措施。
- 分类: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分为 9 类,具体如下:
分类序号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关键特性 举例 第 1 类 爆炸品 爆炸品 受外界作用(受热、撞击等)能剧烈反应,瞬间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引发爆炸 苦味酸(黄色炸药) 第 2 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温度≤50℃时包装容器内蒸气压力>300kPa,或标准大气压下 20℃时呈气态 二氧化硫、氟气 第 3 类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 闭杯试验温度(闪点)≤61℃,能释放易燃蒸气 汽油、乙醇、煤油 第 4 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储运中易燃或可能引发起火,非爆炸品 – 第 5 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性能强,分解温度低,遇多种因素易分解、起火或爆炸 高锰酸钾、过氧化镁 第 6 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有毒品 进入人体累积到一定量,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生理功能 三氧化二砷、氧化汞 第 7 类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比放射性活度大于 70kBq/kg 夜光粉、钍、铀 第 8 类 腐蚀品 腐蚀品 能灼伤人体组织,损坏金属等物品,还可能兼具毒害、易燃等性质 硫酸、氢氧化钠 第 9 类 杂类 / 运输中呈现的危险性质不属于前 8 类,可能影响特定场景安全 – - 危害与利弊:危害主要包括引发火灾爆炸、导致人员中毒、造成环境污染;具有利弊两重性,如炸药可用于工程建设,石油液化气是家庭燃料,但使用不当会带来危险,多数危害由人为无知导致,掌握特性并做好防护可降低风险 。
二、危险化学品的毒害与防毒
- 毒性物质:进入人体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与机体组织和体液发生生物化学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生理功能,引发病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质。
- 毒性物质分类:
- 有效剂量与毒性评价指标:有效剂量指引起动物死亡的毒物剂量或浓度,口服 / 皮肤接触用 mg/kg 或 mg/m² 表示,吸入用 mg/m³ 表示。评价指标包括绝对致死剂量(LD100/LC100,100% 动物死亡的最小剂量 / 浓度)、半致死剂量(LD50/LC50,50% 动物死亡的最小剂量 / 浓度)、最小致死剂量(MLD/MLC,个别动物死亡的最小剂量 / 浓度)、最大耐受剂量(LD0/LC0)、急性 / 慢性阈剂量(LMTac/LMTcb)、慢性无作用剂量等 。
- 侵入途径与毒理作用:
- 侵入途径:主要为呼吸道、皮肤,消化道较少(实验室中毒多通过前两者)。
- 毒理作用:破坏酶系统,影响生命代谢;干扰 DNA 和 RNA 合成,引发致突变、致癌等;损害组织或细胞(肝、肾易受影响);阻断氧吸收和输运(如一氧化碳结合血红蛋白,导致组织缺氧)。
- 中毒症状与现场急救:
- 中毒症状:
- 呼吸系统:窒息状态(呼吸道阻塞或呼吸抑制导致)、呼吸道炎症(刺激性气体引发黏膜充血等)、肺水肿(大量刺激性气体导致肺积液)。
- 神经系统:中毒性脑病(亲神经性毒物引发,如头晕、昏迷等)、周围神经炎(如铊中毒导致四肢疼痛)、神经衰弱综合症(慢性中毒早期常见)。
- 血液系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苯等抑制血细胞合成)、高铁血红蛋白症(苯胺等导致血红蛋白变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汞等致造血功能衰竭)、心肌损害(锑等损害心肌或致心肌缺氧)。
- 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中毒性口腔炎、肠胃炎、肝炎(磷等亲肝毒物引发)、肾病(汞等致肾小管坏死等)。
- 现场急救:
- 急救设施:设备器械(救护车、防毒面具等)、抢救药剂(硼酸水、碳酸氢钠溶液等,需结合具体毒物准备)。
- 急救准备:救护者做好自身防护;切断毒物来源(关闭阀门、通风等);将中毒者移至安全处,松解衣物,清洗污染部位。
- 现场抢救:同时进行心脏复苏(胸前区扣击、胸外挤压)和呼吸复苏(口对口人工呼吸);采取解毒排毒措施(如金属中毒用络合剂,一氧化碳中毒吸氧等)。
- 中毒症状:
三、危险化学品毒害的防止
- 替代或排除有毒物料:实验中优先采用无毒或低毒原料及辅助材料,以低毒替代高毒,但仍需做好防毒措施。
- 采用低危害制备工艺:通过改变原料结构、改善工艺条件减少毒害,如电镀行业用无氰电镀替代含氰电镀,消除氰化物危害。
- 隔离操作和自动控制:无法降低毒物浓度至安全标准时,采用隔离操作(将设备或操作人员置于隔离室,分别控制为负压或正压),推动机械化和自动化,减少人员与毒物直接接触。
- 通风排毒: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含局部排风如通风橱、全面排风),实验室常用机械排风降低毒物浓度。
- 燃烧净化:适用于可燃烧或高温下可分解的有害气体、烟尘,通过直接燃烧(高浓度可燃组分)、热力燃烧(低浓度有毒废气)、催化燃烧(低温氧化可燃气体,不适用于含大量尘粒或低活性可燃组分的废气),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如碳氢化合物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 个人防护与卫生:根据需求穿戴特殊防护服;依据毒物形态选择防护面具(粉尘等用机械过滤式,气体等用化学过滤式或防毒面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饭前洗手、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实验后淋浴等)。
四、剧毒药品的安全管理
- 剧毒物质界定:依据《剧毒物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指少量侵入机体即能短时间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分为 A 级(非常剧烈毒害)和 B 级(严重毒害)。
- 安全管理措施:
五、化学试剂安全使用常识
- 易燃易爆试剂:闪点 25℃以下(如乙醚、汽油等),使用时禁用明火和直接加热(用水浴),存放于阴凉通风处;遇水反应剧烈的试剂(如金属钾、钠等)避免与水接触;易爆炸试剂(如硝化纤维等)不直接加热,远离明火;与氧化剂接触易反应的固体试剂(如黄磷等),控制环境温度,远离强氧化剂;操作人员需穿戴防护用具。
- 有毒试剂:避免皮肤接触(尤其强酸、强碱等),剧毒试剂(如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等)需特别小心;实验前了解试剂毒性和防护措施,穿戴防护装备,有毒气体在通风橱操作,改进方案减少有毒物质使用;保持实验室卫生和通风。
- 腐蚀性试剂:使用前掌握急救方法(如酸溅皮肤用稀碱液清洗);开启易挥发腐蚀性试剂(如氨水、盐酸)在通风橱进行;试剂接触身体部位立即清洗。
- 强氧化性试剂:避免与有机物、易燃物等混合,环境温度不高于 30℃,保持通风。
- 放射性试剂:严格按放射性物质使用方法采取保护措施。
- 防烫伤和灼伤处理:烫伤(轻伤涂玉树油等,重伤涂烫伤油膏后送医);酸灼伤(大量水洗后用碳酸氢钠溶液洗);碱灼伤(大量水洗后用硼酸液洗);溴灼伤(水洗后用乙醇擦,再涂甘油);钠灼伤(移去小块钠后按碱灼伤处理)。
- 试剂溅入眼内处理:先洗涤再送医,酸用碳酸氢钠溶液洗,碱用硼酸溶液洗,溴用碳酸氢钠溶液洗,玻璃异物用镊子移除或水洗。
- 试剂取用注意:保持试剂清洁,瓶塞规范放置;固体试剂用洁净小勺,强碱性试剂取用后及时清洗小勺;吸管专用;试剂瓶贴清晰标签(名称、规格、配置日期),无标签试剂未查明前不使用;按要求控制试剂浓度和用量。
- 试剂保管:易侵蚀玻璃的试剂(如氢氟酸)存于塑料瓶或石蜡玻璃瓶;见光易分解、易氧化、易挥发试剂存于棕色瓶并置冷暗处;吸水性强的试剂严格密封;相互易作用、易燃与易爆试剂分开存放;剧毒试剂妥善保管,按手续取用。
- 防火防爆措施:控制易燃易爆试剂存放量,不倒入下水道;规范存放金属钠等易与水反应的物质;实验室禁用明火,用封闭式加热设备;检查电磁搅拌器,加热回流易燃液体不中途加沸石;保持通风,在通风橱操作;及时处理散落的有机溶剂;了解物质爆炸风险和仪器安全要求;干燥爆炸危险性物质用氮气保护且不关门;不使用无标签物质;易燃液体和玻璃器皿不置于日光下;明确火灾应对方法,选用合适灭火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