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解读,课件预览:
【PPT】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解读,内容介绍:
一、文档核心概述
该文档围绕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展开,先点明深井铸造企业爆炸风险极高(1 公斤铝转化为氧化铝释放能量约为 1 公斤硝化甘油的 3 倍),随后系统介绍深井铸造工艺,再详细拆解 7 项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每项均包含违规问题、相关法律标准依据、典型事故案例及具体检查方式,为企业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提供全面指导。
二、深井铸造工艺简介
核心设备与流程:工艺主要涉及熔炼炉、流槽、铸造系统、深井及卷扬系统等关键部分。熔炼炉以天然气为能源加热,加入铝锭及合金原料,分倾翻炉和固定炉;流槽负责将熔炼炉中的铝液输送至铸造系统,通常配备过滤和除气装置;铸造系统借助钢丝绳或液压系统,通过结晶器使铝液结晶后放入铸井冷却;深井包含积水盘、溢流口(不小于 0.75m)、引锭盘等部件;卷扬系统有单卷扬和双卷扬两种类型,用于控制铸造相关部件运作。
关键部件细节:熔炼炉的固定炉和倾动炉出铝口结构不同,倾动炉依靠液压缸实现倾动;铸造系统涵盖卷扬机、引锭平台、模盘等,驱动方式分为钢丝卷扬系统(含自对中引锭头等部件)和液压系统(分内外导式)。
三、七大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一)熔炼炉铝水出口控制
违规问题:固定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未设机械式锁紧装置;倾动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无法自动控流。
法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GB30078 – 2013)5.7.8、5.5.7 条款。
典型事故:2007 年山东魏桥铝业铝母线铸造分厂铝液外溢爆炸,致 16 人死亡、59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665 万元。
检查方式:查看固定炉出铝口是否有可靠机械锁紧装置(如人工 / 自动机械锁紧,自动堵头需满足气缸耐热保护、有限位缓冲等要求);检查流槽是否设液位传感器并与倾动炉联动。
(二)铝水出口及流槽液位监控与联锁
违规问题:固定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未配液位传感器、报警装置,且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紧急排放口自动切断阀联锁。
典型事故:2004 年四川新都龙安铝材厂铝液溢出遇冷却液爆炸,致 1 人死亡;2018 年山西永济市云海铝业公司铝液流入铸井遇水爆炸,致 3 人死亡、3 人受伤。
检查方式:查看出铝口及流槽与模盘接口是否设液位传感器(需测试有效性、检查防护及接线保护);确认流槽是否设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测试动作可靠性、材质及管线保护)。
(三)作业场所积水与易燃易爆物品管控
违规问题:存放铝锭地面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法律标准:《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相关条款,《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GB30078 – 2013)4.1.5、5.1.1.2、5.1.1.3、5.5.1 条款。
检查方式:检查原料储存区、熔铸场所是否防水及有无违规水管;查看生产现场是否存在非生产性积水(如积水未处理、开放式回水沟等);排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液压油、气瓶靠近流槽等)。
(四)冷却水系统监测与联锁
违规问题:深井铸造结晶器等水冷元件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铝水紧急排放口、紧急切断阀及倾动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
法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42 号)。
典型事故:2019 年江苏凯龙铝业有限公司熔铸车间铝棒浇铸爆炸,致 4 人死亡、2 人重伤。
检查方式:确认冷却水系统是否配备温度、压力、流量传感器(传感器安装位置需符合要求,报警后需授权复位);检查是否设应急水源及手动阀(手动阀需在作业人员 5 米内);核实监测系统与相关阀门、熔炼炉控制系统的联锁情况。
(五)紧急排放与应急储存设施
违规问题:铝水铸造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法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九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相关条款。
典型事故:2018 年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熔体泄漏遇水爆炸,致 13 人被蒸汽灼烫。
检查方式:查看紧急排放槽的位置(需在紧急排放口)和容量(固定炉需满足 1.1 倍泄漏量,倾动炉需容纳流槽全部流量,且做好防水);检查设施材质(禁止用无涂层铁质,支撑需刷耐火涂料或用耐火砖堆砌)。
(六)卷扬与液压系统安全
违规问题:钢丝卷扬系统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未定期检查和更换,卷扬系统未设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设手动泄压系统。
法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GB30078 – 2013)5.7.7 条款。
典型事故:2011 年佛山市南海区 “占美铜铝” 深水井爆炸,致 3 死 8 伤;2018 年江阴市易泽铝业有限公司铸造车间爆炸,致 5 死 1 重伤。
检查方式:确认钢丝绳为钢芯材质,卷筒有绳槽,钢丝绳夹布置正确;查看钢丝绳更换和点检记录;检查导向轮深度(需 1.5 倍钢丝绳直径);核实卷扬系统是否有 UPS 电源或双回路电源;确认液压系统是否设手动泄压装置。
(七)车间人员管控
违规问题: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未限制非生产人员进入。
典型事故:2011 年新疆源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铝液爆炸,致 4 人死亡、2 人失踪、16 人受伤。
检查方式:查看现场人员数量及是否有非生产人员;检查是否配备人员定位系统、物理隔离栏或警报隔离系统;查阅企业人员管控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