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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解读

【PPT】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解读课程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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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解读内容介绍:

一、方案核心背景

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作出的战略安排。近年来,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逐年下降,但仍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2023 年以来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频发,暴露出安全基础薄弱、统筹发展与安全存在差距等问题,亟需通过 “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 等措施,补齐安全理念、责任、规划等八大领域短板,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关口前移至管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通过开展 “八大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与问题解决能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1. 强化各方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增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主动性。
  2. 重点行业领域建立 “一件事一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 的全链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3. 分阶段推进隐患治理:2024 年底基本消除 2023 年及以前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 年底有效遏制隐患增量;2026 年底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4. 推动 “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 措施落地,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三、组织与任务分工

(一)责任主体分工

  1. 国务院安委会:统筹全国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
  2. 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本辖区行动方案。
  3.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 “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细化本部门方案;涉及多部门职责的领域,按 “谁主管 / 为主 / 靠近谁牵头” 及 “全链条” 原则,由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子方案,形成 “1(总方案)+31(部门子方案)” 总体框架。

(二)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校园安全 教育部
民爆、民用船舶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机构安全 民政部
建设施工、燃气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部
道路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 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
商贸服务业安全 商务部
文化旅游场所安全 文化和旅游部
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 应急管理部
特种设备安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 体育总局
国家粮油储备安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 国家能源局
铁路安全 国家铁路局
民用航空安全 中国民航局
邮政快递安全 国家邮政局
文博单位安全 国家文物局
消防安全 国家消防救援局
矿山安全 国家矿山安监局

四、核心任务:八大行动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 采用 “中央党校主课堂 + 各地区分课堂” 模式,分年度覆盖重点行业:2024 年培训矿山、燃气生产单位及二级三级医院消防责任人;2025 年培训金属冶炼单位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责任人;2026 年培训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责任人。
  • 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完成未覆盖行业负责人培训。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 2024 年上半年完成未出台判定标准行业的制定工作,修订已出台标准以增强操作性,年底前将推荐性 / 试行标准升级为部门规章或强制性标准。
  • 制作视频、检查指南等材料,规范隐患排查流程。

(三)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 建立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制定重点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源头管控。
  • 企业负责人每季度(高危行业每月)带队排查隐患,建立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未排查、拒不整改导致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追责。
  • 2024 年底前建成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多渠道隐患信息共享,实行清单制管理与闭环整改。

(四)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 推进 “技防”:2024 年底建成高危企业电力监测系统;2025 年底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等重点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 年提升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
  • 推动 “工程防”:淘汰落后工艺设备,2025 年底前淘汰变型拖拉机;开展消防设施升级、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病险水库除险等治理,2025 年底实现城镇消防供水及自建房隐患整治全覆盖。

(五)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 2024 年试点中国特色安全管理体系,2025 年修订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制定小微企业规范。
  • 推行标准化定级制度,选树标杆企业,落实达标企业在检查频次、保险费率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七)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 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及从业人员举报隐患;采用 “四不两直”、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停产整顿、“一案双罚” 等措施,落实行刑衔接。
  • 2024 年底建立执法统计与考评制度,2025 年开展执法比武;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建立专家库,推动第三方监督检查与保险机构帮扶。

(八)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 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 “五进”(进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
  • 建设安全科普基地,在省级媒体设安全生产专栏;深化 “平安工程”“安康杯” 等示范创建,评选先进单位与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 各级主要负责人定期部署、听取进展,建立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与任务清单;国务院及地方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

(二)安全投入

  • 地方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同步增长,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办法,保障 “四防” 措施落地。

(三)法规制度

  • 加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推荐性标准转强制性标准,鼓励地方制定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四)正向激励

  • 将行动成效纳入党政干部考核与评优,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优先提拔表现突出干部。

(五)考核巡查

  • 将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点,结果与地方党政班子政绩挂钩;采用 “多通报、多发函、多暗访” 机制,对不力地区约谈曝光,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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