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档围绕安全生产展开,从安全的核心意义、意识提升、知识学习、技能掌握、法律法规及现场作业标准六大维度,系统阐述安全生产相关内容,旨在强化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减少安全事故。
一、安全核心意义:明确 “安全为了谁”
安全的受益主体涵盖多方面,最终核心受益者是个人。从不同角度分析:
个人与家庭层面:一起安全工亡事故对企业可能只是一般事故,但对员工个人和家庭而言,损失重大且不可挽回,可能导致 “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 等人生不幸。葛麦斯安全法则也印证,将对家人的爱融入安全意识,能有效规避风险,个人平安是对家人最好的爱,生命宝贵且脆弱,“学会安全,活着就好”。
企业与社会层面:企业和员工是效益、安全与命运共同体,企业安全则效益好,员工收入高;安全也关系社会稳定,保障工友安全是对社会的责任。
二、安全意识提升:从 “要我安全” 到 “我要安全”
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基本需求,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虽有进步,但仍严峻。98% 的事故由人引起,其中安全意识薄弱占比超 90%,而企业安全培训多侧重安全技术,忽视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意识是分辨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关键,需做到 “安全意识不可淡化、安全思想不可放松、安全教育不可疏略、安全防范不可忽视”。
安全实践三大法则:安全知识(安全规程、常识等)胜于安全设施,安全意识(安全价值观、警惕性等)强于安全知识,安全意愿(履行安全职责的意志)强于安全意识。
意识提升关键认知:明确安全最大受益者是个人,事故中操作者可能面临生命或身体损伤,损失远大于领导的 “丢脸”;要将 “安全第一” 落到实处,而非 “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让安全成为习惯。
三、安全知识学习:夯实安全基础
基础概念界定
安全: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实质是防止事故。
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使设备或系统本身安全,误操作或故障时也不引发事故。
事故相关:事故隐患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未遂事故未造成健康、生命、财产等损失,事故则会造成各类损失;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歇工 1 个工作日以上,损失工作日低于 105 日)、重伤(损失工作日≥105 日,劳动能力重大损失)、死亡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30 人以上死亡等)、重大(10-30 人死亡等)、较大(3-10 人死亡等)、一般事故(3 人以下死亡等)。
事故成因:包括人的因素(违章指挥、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物的因素(设备缺陷、环境差)、管理因素(管理缺陷),同时分析了侥幸、惰性、麻痹等 16 种不安全心理,这些心理易导致违章操作,引发事故。
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涵盖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车间、班组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等)、“三知四会”、“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等)、“三违”(违章指挥等)等;安全标志分禁止、警告、指令、提示四类;还介绍了职业病定义、构成要件、职业有害因素(物理、化学、生物等)及防护措施,如噪音防护用具(耳塞、耳罩等)、呼吸器官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的使用。
四、安全技能掌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火灾相关
基础概念:火灾是失控的燃烧,燃烧需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三要素;燃烧产物(气体、热量、浓烟)危害大,70%-80% 火灾死亡因吸入有毒气体;火灾按燃烧物质分为 A(固体)、B(液体及可熔化固体)、C(气体)、D(金属)、E(电气)类。
发展阶段:包括初起、发展、猛烈、下降熄灭阶段,初起阶段是灭火关键期。
灭火与逃生:灭火原理有窒息、抑制、隔离、冷却灭火,扑救原则为 “先救人后灭火、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灭火器使用需 “取出 – 拔保险销 – 握喷嘴压把 – 对准火焰根部扫射”,消火栓使用有规范步骤,同时明确不宜用水扑救的火灾类型;火灾逃生要沉着镇静、判明火情、选对路线,烟雾中需蹲下或匍匐前进,拨打 119 要说明详细信息。
其他应急技能:触电急救需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断开电源、用绝缘器具拨离电线等),再根据情况对症救治(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等)。
五、法律法规知识:明确权利与义务
法规体系:包括宪法、法律(基础法、专门法、相关法)、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地方政府规章)、安全生产标准(矿山、劳动防护用品等类)。
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
权利:知情权(了解岗位危险因素等)、建议权、索赔权、批评控告权、拒绝违章权、紧急避险权。
义务:接受安全培训、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报告事故隐患等。
工伤认定:明确应当认定为工伤(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等)、视同工伤(如工作时间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及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同时列举《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职责、从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 “三同时” 等关键条款。
六、现场作业标准:规范操作行为
专项作业 “十不准 / 禁令”
电焊气割 “十不准”:无特种作业证、雨天露天无安全措施、装过易燃易爆物品容器未清洗检测等情况不焊割。
起重作业 “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超负荷、工件紧固不牢等情况不吊。
电气安全 “十不准”:无证不操作、不玩弄电气设备、不使用绝缘损坏设备等。
施工现场安全 “十不准”: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酒后不准进现场等。
人身安全 “十不准”:未接受安全培训不准上岗、未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作业场所等。
高处作业 “十不准”:有登高禁忌症者不登高、无人监护不登高等。
防火防爆 “十大禁令”: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吸烟、严禁未办用火手续随意用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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