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企业充电间安全设施设计课程预览:
【PPT】企业充电间安全设施设计课程内容介绍:
一、充电间定义
充电间是为以蓄电池电能为动力的车辆、洗地机、除尘器、升降平台等设备补充充电的专用封闭功能房间,其安全设计需围绕多维度风险防控展开,确保设备充电过程安全可控。
二、充电间安全设计核心要素
充电间安全设计需综合考量基础安全、通风安全、采暖安全、电气安全四大核心要素,同时配套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各要素均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础安全要求
消防与防爆基础:通风需保持良好,灭火器设置符合《GB 55036-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电气设施选型(不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级别与组别)均需符合《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静电防护与标识:入口处需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静电防护整体符合《GB 121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安全标识需满足《GB/T 26443-2010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的分类、性能和耐久性》。
建筑与维护:建筑防火要求遵循《GB 55037-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地面需采用不发火材质,门窗、墙壁、顶板(棚)等宜用耐酸(碱)腐蚀材料或防护涂料;每月至少进行 1 次安全检查,覆盖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通风设施、电气设施、消防设备设施等运行状态。
(二)通风安全要求
通风设计需结合建筑形式与风向,优先保障爆炸性气体有效排出,具体分为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两类:
通风整体原则:通风设施需按全年最小频率下风向或全年最大频率上风向布置,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自然通风无法满足需求时,需用机械通风或联合通风,并可设置诱导式事故排风系统。
自然通风细节:换气次数不应少于 6 次 /h,充电过程中所有自然通风口需敞开;通风帽需设风量调节装置,并采取防凝结水滴落措施。
机械通风细节:通风量需结合充电产生的气体量、余热量计算,确保空气中最大含氢量(体积占比)不超过 0.7%,正常换气次数不小于 8 次 /h,事故排风换气次数不少于 12 次 /h;铅酸式、镍氢式等易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电池充电间,需设置上下排风设施;风机可与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联动,吸风口上缘至顶棚 / 屋顶距离不大于 0.1m,建筑构造形成的氢气排出死角需设导流设施。
通风设备与管道:通风机风量需在系统计算总风量基础上附加漏风量,压力需在系统计算压力损失基础上附加 10%-15%,计算工况与风机样本标定状态差异较大时需换算参数;风管需用金属材料,防腐蚀性能需抵御接触介质危害,防火性能符合《GB 55016-2021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冬季室外排风管道需采取保温或排凝结水措施。
(三)采暖安全要求
采暖方式禁忌:禁止采用明火、电热散热器及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
供暖管道规范:需按《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铺设,不得穿过充电间,确需穿过时需用不燃材料隔热。
温度控制标准:供暖温度需匹配电池充电环境要求,其中铅酸电池充电最佳室内温度为 15℃-35℃,锌银电池、锂电池等充电时温度不应低于 0℃。
(四)电气安全要求
电力装置布置:修理间电力装置需将设备和线路布置在爆炸性环境以外,确需设在爆炸性环境内时,应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地点。
电气设备选型:电动机、照明设备、过程控制装置等需使用防爆开关,开关选择符合《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第 18 章规定;可采用防爆灯具,需安装在较低位置,且不得安装在可燃气体释放源正上方。
应急照明与照度:需设置防爆应急照明装置,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30min;照明灯具的照度、光源需符合《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五)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要求
系统设计依据:氢气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选型、安装及检测点位选择,需参照《GB/T 50493-2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系统联动与接入限制:氢气气体探测器不可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输入回路,系统需与事故排风联动,确保气体超标时及时启动排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