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内容预览:
该文档围绕职业卫生知识展开全面培训,从多维度系统讲解相关内容,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详尽的职业卫生防护指引,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业卫生概述
职业卫生定义:作为预防医学学科,职业卫生聚焦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致力于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创造合理劳动条件,能保障劳动者在体格、精神、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健康,同时防治职业病及相关疾病,可降低伤病缺勤率,提升劳动生产率。
职业病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职业病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发的疾病。
职业病特点:具有病因明确、群体发病、疾病发生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很难治愈但可以预防性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
对个人:患上职业病后,患者易丧失劳动能力,甚至致残、致死,慢性职业病通常需终身治疗,治疗和康复费用高昂。
对企业:职业病人逐年累积的医疗和康复费用会给企业带来沉重负担,严重时可能导致企业破产,企业还需承担患者治疗康复费用,甚至面临罚款。
对国家:职业病患者多为青壮年,直接影响我国人口素质和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对社会稳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普遍,尤其丧失劳动能力或病故的农民工家庭,老人和孩子无人抚养,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职业病的种类
2013 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列出法定职业病十类、132 种,具体分类及包含病种数量如下: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 种;
职业性皮肤病,9 种;
职业性眼病,3 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 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60 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 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 种;
职业性传染病,5 种;
职业性肿瘤,11 种;
其他职业病,3 种。
三、职业病与危害因素的关系
因果与影响关系:危害因素与职业病存在因果关系,且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与职业病的发病率、发病程度密切相关。当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倍数增加时,职业病发病率显著上升,如超标 1 倍时发病率约 1%,超标 10 倍时约 50%,超标 100 倍时达 100%。
致病因素构成:职业病的发生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包括劳动者自身原因、其他疾病等;外因主要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四、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识别
识别含义与作用:判别危害因素的种类、形态、发生源、扩散途径、侵害人体途径、造成的损害以及影响危害程度的主要因素,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危害因素形态:
物质形态:包括固体、液体、气态,以及烟尘、雾和生物体。
能量形态:涵盖机械能、热能、电磁能。
危害因素分类:
生产工艺中的危害因素:分为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物理因素(不良气象条件及异常气压、气温、湿度,噪声与振动,电磁辐射,且电磁波波长越短、频率越高,生物学作用越强、危害越大)、生物因素(使人致病的病毒、细菌、微生物、寄生虫等生物体)。
劳动过程中的危害因素:主要有过大的劳动强度、过长的劳动时间、不合理的作业方式、不合理的工具与设备。
生产环境中的危害因素:包含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工艺环境中的因素、人工环境中的因素,以及不合理的厂房设计和设备布置。
识别基本方法:
了解物料的物理、化学性质,识别有毒有害物料;
分析工艺过程,识别存在或产生有害作用的工序、中间产物;
了解设备、工具结构性能,分析其工作状况,识别设备工具产生的危害因素;
了解操作方法,分析作业方式是否合理;
了解生产环境状况,分析厂房设计、生产布局、设备布置是否合理,识别环境中的有毒危害因素;
了解工时与人力安排,分析劳动组织是否合理,识别劳动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危害因素对健康的损害:
侵害途径:呼吸道吸入、皮肤吸收、消化道食入。
症状与后果:出现职业病特征;体质变弱、抵抗力下降;官能性或器质性病变,引发职业病;死亡;潜在性损害;胎儿损害。
造成伤害的条件:人与危害因素有接触机会,且危害因素侵害人体;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剂量超过人的耐受能力。
影响耐受力的因素:年龄、性别、健康状况、营养状况、遗传缺陷。
影响危害程度的因素:作用人体的剂量、体力劳动强度、危害因素形态、进入人体的途径与作用部位、危害因素固有的危害性、危害因素的联合作用、人对危害因素的耐受能力。
五、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控制
控制含义与作用:通过采取职业卫生工程技术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卫生保健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消除、减弱、限制有害因素,确保作业人员免受其害。
控制对象:
控制作业环境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
控制直接作用人体的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
控制接触时间(包括单次接触时间和累计接触时间)。
控制基本措施:优先运用工程技术措施;辅以个人防护措施;配套卫生保健措施;采取组织管理措施,强化职业病防治管理。
控制对策:
消除:使作业环境不存在危害因素,实现本质安全;
减弱:部分消除作业环境的危害因素,降低危害程度;
限制:将危害因素局限在作业环境中的特定空间,具体形式有:限制在一个全密闭(屏蔽)的系统;限制在一个半密闭(屏蔽)的系统内;限制危害因素进入隔离操作室;限制危害因素与人接触;限制危害因素与人接触的时间。
六、个体防护
国家相关法规:
《劳动法》第 54 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治法》第 22 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定义与作用:个人防护用品(又称劳动保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其作用是通过使用一定的屏蔽体,采取隔离、封闭、吸收、分散等手段,保护机体或全身免受外界危害因素的侵害。
个人防护用品分类:
按用途分类:
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包括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服、绝缘鞋、等电位工作服)、防机械外伤用品(如防刺、割、绞碾、磨损用的防护服、鞋、手套)、防酸碱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和靴)、耐油用品(如耐油防护服、鞋和靴)、防水用品(如胶制工作服、雨衣、雨鞋和雨靴、防水保险手套)、防寒用品(如防寒服、鞋、帽、手套)。
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包括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防放射性用品(如防辐射服、铅玻璃眼镜)、防热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耳帽)。
按人体防护部位分类:头部防护用品(如防护帽、安全帽、防寒帽、防昆虫帽)、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罩)、防毒口罩(面罩))、眼面部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炉窑护目镜、防冲击护目镜)、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手套、各种特殊防护(防水、防寒、防高温、防振)手套、绝缘手套)、足部防护用品(如防水、防油、防滑、防高温、防酸碱鞋(靴)及电绝缘鞋(靴))、躯干防护用品(通常称为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油服、防电磁辐射服、隔热服、防酸碱服)。
常见防护用品介绍:
防尘口罩:适用于劳动者在接触粉尘的生产作业场所使用,可有效预防尘肺等疾病;
防噪耳塞:插入耳道后与外耳道紧密接触,能隔绝声音进入中耳和内耳(耳鼓),防止机器噪音导致耳膜不适,保护工人听力;
防护手套:可防护多种油类、漆类、有机溶剂及其他化学物质,且具备良好的耐寒耐热性能,能有效防止有毒物质引发的中毒和皮肤病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