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石油化工装置现场安全检查要点课程预览:
【PPT】石油化工装置现场安全检查要点课程内容介绍:
该文档围绕石油化工装置现场安全检查展开,从培训目标、法规依据、隐患相关核心内容、各专业合规性检查要点及标识标志要求等方面,系统梳理了安全检查的关键信息,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提供全面指导。
一、培训目标与法规依据
(一)培训目标
提升专业能力:增强专业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能力,使其能精准识别现场安全隐患。
保障现场合规:确保石油化工装置现场安全、合规运行,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应对政府检查:指导企业在迎检过程中合理应对,避免各级政府检查时被提出重大隐患。
(二)法规依据
核心法律: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同时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在隐患排查与处理中的职责与权利义务。
相关标准规范:涵盖多领域标准,包括《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等防火设计类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设备安全类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重大危险源管理类规定,以及应急管理部印发的相关导则和化学品安全协会制定的排查表等,为安全检查提供全面且具体的标准支撑。
二、隐患核心内容
(一)隐患定义与分级
文档未明确给出隐患的具体定义,但重点阐述了隐患分级相关内容,为后续隐患判定与管理奠定基础。
(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修订变化: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由原来的 20 条增加到 33 条,覆盖范围更广,对隐患的界定更细致。
具体情形
人员资质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 6 个月内未取得合格证明或未按要求参加再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证或取证超期未复审等情况,均可能判定为重大隐患(当地政策特殊情况除外)。
设施布局与防护类: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厂区外公共区域;地区架空电力线路(35KV 及以上)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
设备与工艺类: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及紧急停车功能;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或未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与设备;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
操作与管理类: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内容不符合实际;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制度未有效执行;新开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工业化生产等;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或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现象。
(三)隐患管理问题交流
文档提及隐患管理问题交流,但未展开详细内容,推测是为企业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分享隐患管理经验,解决实际管理中遇到的难题。
三、各专业合规性检查要点
(一)总图专业
间距要求:重点关注装置内部各设施间距、外部与周边区域间距以及间距起止点,需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等多项规范对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同时要满足《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关于危险物品场所与公路距离的规定(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100 米内禁止设立相关危险场所、设施,补充燃料场所除外)。
危险源辨识:明确 VCE 爆炸危险源(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形成蒸气云爆炸的设备)和高毒危险源(有高毒气体泄漏可能且高毒物料含量超标的设备)的辨识标准,《高毒物品目录》(2003 年版)中确定的 54 种高毒物品相关设备需重点排查。
人员集中场所防护:工厂人员集中场所需满足最小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布置需符合抗爆设计规范,确需布置在装置区内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并配备相应防护措施。
(二)工艺、设备系统专业
重点关注方面:涵盖加热炉本质安全(如设置火焰监测设施、管道布置符合规范)、气相排放安全(避免地下污油罐气相直排大气)、耐火保护(设备支撑、框架承重结构需覆盖耐火涂料)、切水 / 切液安全(禁止烃类切水直排,规划密闭排放流程)、安全阀排放安全(出口需接至火炬系统或符合排放高度与方向要求,部分场景需设置排液孔、按特定角度接入总管)、紧急切断阀设置(特定设备与泵间距及容积满足条件时需设置带手动功能的遥控阀,操作按钮位置需合规)等多个维度。
其他关键要求:装置内涉及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介质及甲类可燃气体、液化烃的采样器需升级为密闭采样器;工艺管线导淋阀需按规范设置,避免物料泄漏;公用工程氮气服务站氮气管道需按使用情况设置双阀、止回阀或盲板;液化烃介质现场界位计和液位计禁用玻璃管或玻璃板类型;氨冷冻系统需使用氨专用压力表;生产污水排放需采用暗管或分段设置明沟;重要手阀(如安全阀前后手阀、可能导致联锁失效的手阀等)需执行铅封或锁定管理;液下长轴泵使用场景需合规;事故风机需与报警联锁并在室内外设置开关且满足换气次数要求;酸碱区域设备、地面等需做防腐和防喷溅处理;含油污水井盖需密封;管道安装需使用标准管件,质量流量计安装方式需正确;起重设备需有完善标识、张贴使用登记证且有应急演练记录;盲板需明确压力等级并规范选用;常压储罐需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检测。
(三)仪表电气专业
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 系统需具备独立性;气体探测器需覆盖所有可能泄漏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释放源,安装高度需根据气体密度符合规范,种类需正确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部分功能缺失情况如缺少声光报警装置等不判定为重大隐患);分析小屋内需设置氧气探测器,室外需配备声光报警灯。
控制室与机柜间管理:控制室及机柜间需使用门禁系统,设置挡鼠板,隔离前室需正确使用(如配备闭门器、内外门联锁和逃生锁);需设置应急照明系统,同时进行温度和湿度控制,符合特定温湿度范围要求;联锁阀门需有明确标识警示牌,防止误操作。
视频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储罐区视频监控需全面覆盖,尤其是储罐罐顶,摄像头安装高度和位置需满足监控需求。
接地与跨接: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入口处需设计人体静电消除装置;金属螺栓连接的法兰在特定条件下(如腐蚀环境、电阻超 0.03 欧)需设静电接地或跨接,四孔及以上法兰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近距离平行敷设管道净距小于 100mm 时需定期设置跨接;电气装置接地需单独连接,严禁串接;金属储罐需作环型防雷接地并装设断接卡;特定设备(如可燃介质管道泵入口过滤器)需设置静电接地;防爆胶泥需规范封堵。
(四)储运专业
罐组布置:储罐需成组布置,沸溢性液体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储存 I 级和 II 级毒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其他易燃和可燃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紧急切断阀与联锁:汽车装卸区紧急切断阀距装卸车鹤位需大于 10m;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储罐进出口管线需设置用于联锁切断进料的紧急切断阀,且需明确储罐联锁设置要求及是否接入 SIS 系统。
防火堤与隔堤:液化烃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组防火堤高度宜为 0.6m,堤脚线距储罐不应小于 3m,堤内地面需坡向外侧,隔堤高度不宜高于 0.3m;防火堤及隔堤穿管处需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雨水沟穿堤处需采取防可燃液体流出措施。
其他要求:储罐浮盘材质需符合规范,单罐容积大于 5000m³ 的内浮顶储罐应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式浮盘;容积大于或等于 50000m³ 的浮顶储罐需设置两个盘梯和罐顶平台;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雨水排放管道需规范设置并配备截油排水装置;VOCs 收集和处理设施需单独设置,避免不同来源 VOCs 气体混合形成爆炸性环境,相关管线需设置紧急切断阀和阻火器,气柜需配备氧含量或烃含量检测及自动补氮气等措施。
(五)消防专业
人员资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需取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持证上岗。
消防水系统: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需合规;消防水泵主泵应为电动泵,备用泵需采用柴油机泵且按 100% 备用能力设置,消防泵需符合特定性能曲线要求;加热炉炉膛及输送腐蚀性介质的回弯头箱内应设灭火蒸汽管道接口,蒸汽分配管距加热炉不宜小于 7.5m 且至少预留两个半固定式接头;液化烃及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需设置水喷雾(水喷淋)系统或固定消防水炮进行雾状冷却保护,满足特定喷淋强度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罐需标识泡沫液种类、型号等关键信息,泡沫液需与混合装置混合比匹配;醇类储罐火灾需配备抗溶性泡沫,且需合理规划消防车通行路线;固定顶储罐泡沫混合液横管不应敷设在罐壁上;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系统应具备半固定式系统功能;泡沫混合液立管下端需设锈渣清扫口。
特殊消防要求:聚丙烯装置烷基铝配置区需设置独立半敞开式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局部喷射式 D 类干粉灭火系统(手动遥控启动)及干砂等灭火设施,且 D 类干粉灭火系统启动瓶远控驱动阀不得摘除。
四、标识标志要求
安全标志排列:多个安全标志在一起设置时,需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且不应设在可移动物体上,前方不得有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特定标识:接地相关设施需有明确标识;跨越道路上空的建(构)筑物及管线需增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路面宽度 9m 以上的道路应划中心线实行分道行车;分析小屋入口处需粘贴标明危险类型、责任机构信息的标记标牌;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如 H₂S 区域)需设置红色警示线,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 30cm 处。











